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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学习贯彻黄先耀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7-28  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鄂政扶发〔2010〕46号

各处、直属单位:

  7月7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到省扶贫办进行专题调研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绩,强调要正视问题,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就抓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为贯彻落实黄先耀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省扶贫办党组决定从2010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黄先耀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来省扶贫办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为目标,以"作风建设年"和"学、查、建"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大局,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推动全省扶贫开发事业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办机关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朝中,副组长:林全华、张杰、项克强、刘汉诚、杨立宪,成员:洪绍华、崔先华、赵和平、蔡党明、陈敦林、温霖、夏述国、谭诗斌、王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主任:崔先华,工作人员:陈朝霞、夏智、朱蘋、袁作新、严建群、李拥军。

  三、方法步骤

  (一)腐败风险排查阶段(2010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各处室、个人结合自身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对照主要风险种类,认真查找腐败风险。

  1、排查范围。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上述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开展腐败风险排查工作。

  2、排查内容。按照领导、单位(处室)和岗位三个层次,单位要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风险点;查找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规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的腐败风险点。个人要从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排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点。切实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扶贫开发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和扶贫开发事业向纵深发展。

  3、排查方法。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征询意见等方式,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入手,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

  4、审核权限。各岗位人员、各处室认真分析并查找出本人或本处室腐败风险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个人腐败风险自查表》、《岗位腐败风险自查表》,分别报所在支部、机关党委审核。

  (二)风险等级评定阶段(2010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岗位人员、处室根据工作职责自报,经所在支部、机关党委审核后,由党组会议依照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几率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由高到低将腐败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予以确定后进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1、一级腐败风险,是指直接行使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

  2、二级腐败风险,是指直接行使部分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

  3、三级腐败风险,是指基本没有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权力,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

  (三)反腐体系完善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廉政风险提示制度。通过教育培训、口头提醒和书面提示,提高权力行使人自律意识和自省意识,及时避免权力行使人不廉政行为的发生。

  2、廉政风险承诺制度。由风险岗位个人和责任人针对本岗位的风险点分别填写《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进行廉政承诺,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由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签批。

  3、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研究出台省扶贫办机关有关资金、项目、人事、行政等各项权力运行、监督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湖北省扶贫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办法》。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做到日常检查、半年督导、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处室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四)强化预警处置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针对排查出来的腐败风险,按风险等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进行化解处置。对国家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免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单位(处室),要采取对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完善预警处置配套办法,建立处置结果回告制度、整改督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处置实施及整改情况,增强处置的综合效果。要按照"抓机关、带系统"的要求,在抓好本级机关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全系统的指导、联系和督办,推动全省扶贫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开展。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腐败风险排查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机关建设的必然举措,是实现扶贫开发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护干部职工成长安全的具体体现。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认真学习黄先耀书记讲话,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查找腐败风险点作为搞好扶贫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树立亮出腐败风险点就是进步,剖析腐败风险点就是真诚,解决腐败风险点就是成绩,正确对待、积极参与排查腐败风险点活动。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党组作为腐败惩治和预防体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处室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处室负责人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处室存在的腐败风险,并帮助本处室人员开展自查。

  (三)剖析防范,完善措施。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认真排查腐败风险点,剖析存在风险点的原因,完善预防、规避风险点的具体措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要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依法、依纪、依规行为,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塑造人,堵塞各种漏洞,重塑和提升扶贫系统良好形象。

  (四)加强监督,严格查处。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完善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对发现的腐败问题要严格查处,坚决惩治。

  附件:(点此处下载)

    1.个人腐败风险自查表

   2.岗位腐败风险自查表

  3.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4.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实施方案

  抄送:省纪委派出纪工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0年7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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