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扶发〔2009〕44号
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
各地“两类人口”汇总表已于五月上旬上报省扶贫办,经过对数据汇总分析,对全省“两类人口”的分布已基本廓清。为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口分布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扶贫措施和制定下一个十年扶贫纲要提供依据,根据2009年7月9日召开的全省市州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领导的讲话精神,现将做好乡村“两类人口”报表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年初建档立卡和汇总上报的“两类人口”汇总表为依据,以行政村为填报单元,对行政村内确认的五保户、低保对象、贫困人口进行认真统计上报。特别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梳理清楚后进行填报,这类群体是新时期“两轮驱动”扶贫政策的工作对象。
二、按照县、乡(镇)、村的层级进行填报。在省备案的重点村前加注“*”识别号。
三、报表上报时间:2009年7月15日—2009年8月15日。请将电子表与纸质表各一份报省扶贫办计财处。为确保报表上报的严肃性,在《湖北省乡村“两类人口”填报表》右上角加盖县扶贫办的公章。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电话:027—87233983、 18907161589
电子信箱:hbfpbjcc@163.com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 两类人口 报表 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

